2008年11月16日

棒棒糖。Lollipop


不知道大家是否有遇过类似的情况呢?

一,他可能在平时和你相处得很好,一起(一班)看戏,吃饭,爬山。

二,有一天,他手上握有棒棒糖。跟棒棒糖(一班)一起游山,玩水,搭巴士。

三,他似乎忘记了你的存在。留下错愕的你,没有向你提起过棒棒糖的事。

你会有什么感受呢?我会充满疑问(??????)。

source
也许,我不是他心目中其中一个棒棒糖。我不知道我在你的心里是什么位置。是我自己太过在意。。?没有要得到答案的意思(其实在心里已经有了)。

P/s:有了部落格后,心事好像就是藏不住了。但如果你期望得到什么风声,不好意思,还是有所保留。:p

11 条评论:

  1. 其实我们手上也是有棒棒糖的, 就是我们身边的好朋友啊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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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呵~对呀。我也有好几根。

    在部落格世界里,你也算吧。因为每天都可以看到你。。。哈哈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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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上面那個漫畫是誰畫的??

    說實在的
    我很常就是被別人撇下那位
    那種感覺真的蠻難受的
    真的很想知道自己在他們心目中的地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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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匿名01:23

    你画的??
    每个人对棒棒糖的第一不一样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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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哦,我不喜欢吃这个。。。哈哈。是你画的画?很滑稽哗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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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黄圣依的《功夫》 meh.. haha..
    先祝你考试顺顺利利..
    and 有个美好假期~
    bye bye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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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匿名07:34

    说实在。。。无可否认是有这种情况发生的。。。有时当被撇下那个还真的很可怜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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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ermm..
    im alwiz the "你"..
    so i dun even own a lollipop..
    and i refuse 2 own it too..
    although sometimes it's fun 2 it..
    i would rather stay alone than cont 2 b the "你"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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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我不是棒棒糖咯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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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十六夜真人,
    是咯,都不懂算不算朋友。可能彼此对朋友的定义有差所致~哼~

    sock peng,
    此‘定’莫非就是回答楼上之‘定’!?

    梦想罐头,
    嗯~我画的。嘻嘻

    ivan,
    哦~你也是。只有黄圣依可以吃lollipop的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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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天蓬元寿,
    只能怪自己期望太多 ×呵~气话

    bEryL's,
    haiya, i think you got lollipop too a.dun refuse it, its just sweet ︿︿ hehe

    迷迭香,
    棒棒糖女孩?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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